防止“高進低出”“長收短付” 大連出臺住房租賃企業監管新政。
為加強大連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維護住房租賃交易秩序,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通知》(大住建發〔2021〕191號),提出了加強住房租賃企業注冊登記、開業信息報送、登記備案、租賃資金監管、嚴格信息公示等十方面措施,《通知》自11月1日起施行。
適用范圍: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將自有房屋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房屋提供給承租人居住,并與承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企業(以下簡稱住房租賃企業)。
主要措施
一是嚴格注冊登記,要求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企業和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名稱應當包含“住房租賃”相關字樣,明確住房租賃企業界限;
二是嚴格信息報送,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在開業前向住建部門報送企業信息,未報送的企業不得在網絡信息平臺上發布房源信息;
三是嚴格登記備案,要求住房租賃企業與租賃平臺進行系統聯網對接,推送房源信息、租賃合同信息;
四是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住房租賃企業(租賃房源全部為自有的住房租賃企業除外)單次向承租人收取超過三個月的租金、或超過一個月的押金需納入監管賬戶,加強對“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實時監測及風險預判;
五是嚴格信息公示,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場所、企業官網、發布房源信息的網絡信息平臺上公示企業重要信息,以便群眾查閱、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