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住不炒”大基調下,各地調控政策開啟“雙向”調節模式,對房價上漲過快城市,仍多角度調控“補丁”樓市,壓力過大城市對政策進行合理微調,穩定市場預期。
海口市:將實行全域限購 發布購房及人才落戶調整新政。
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關于調整海口市購房政策和人才落戶政策的通知》,政策調整內容包括:實行全域限購,對外省戶籍也不屬人才的人員,須提供累計60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廈門: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深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
9月18日,福建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明確商住用地綜合采用限房價、限地價、定配建、定品質、搖號等房地聯動出讓方式。限購政策基礎上,參與競買“法拍房”的人員,應事先確定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在島內新購買的一手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后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嚴格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貸款政策,以及打擊“學區房”炒作的成果,強化一、二手市場聯動。
惠州:個人轉讓二手房所得稅征收率下調為1%。
9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發布《關于調整惠州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自11月1日起執行。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5%。
沈陽:新政開發商不得以“學區房”做為宣傳手段。
9月22日,沈陽市房產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銷售宣傳的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商品房營銷代理機構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房地產銷售廣告不得含有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購買者可以簽約入讀、劃片入讀某特定中小學,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