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衢州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昨天,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通知》涵蓋了優化土地供應、實行區域限售、加強房價管控等8大方面。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優化土地供應
科學測算住宅用地需求,及時公布年度、季度用地出讓計劃。加強住宅用地供應儲備,結合商品住房各類產品去化周期及庫存情況,優化供地節奏,擴大熱點地區土地供應。優化商品住房供應戶型結構,加大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二、實行區域限售
通知發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區范圍內新出讓地塊,對其中144m2以下的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老城區范圍:西至衢江,東至府東街、衢化路,北至衢江,南至浙西大道)。
三、加強房價管控
嚴格落實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加強對未在土拍前限價商品住房的價格聯合會商工作。商品住宅以地塊所屬網格控價為依據,原則上市區范圍內所有商品房住宅項目均實行“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出讓土地。分批次申請預售許可的項目,每批次預售申報均價不高于前一批次預售申報均價。預售申報價格經備案后,后續不再上調。
四、促進公平銷售
通知發布后對采用“限房價”方式新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當期住宅可售房源數與購房意向登記人數比值高于1:2的,實行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銷售方式。在認購或合同網簽備案后退出的房源,按照公證搖號產生的輪候順序號購買。
五、嚴格更名管理
商品住房在辦理合同網簽備案后,除可以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間增減名字外,其他不予更名。
六、強化資金監管
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嚴防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違規用于購房。
七、加強市場整治
加強房地產開發銷售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規收費、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等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非法賺取差價等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
八、穩定社會預期
加強房地產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情監測,嚴厲打擊煽動價格上漲、散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房價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