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一方違背合同,其責任的輕重如何判斷,根據什么判斷?
根據現行的合同,一般分為商品房購銷合同和二手房買賣合同,無論是何種合同都可能會存在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那么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它分為一般違約,根本違約。
一般違約是指簡單的沒有履行合同,包括延期付款或者是短時間內的延期交房,而根本性違約是指當時已經是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比如說最典型的一房兩賣,所以在合同中可以約定合同的解除條件,也就是說如果達到嚴重違約的情況下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僅僅是一般的違約行為,只能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是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