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兩個詞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并非如此,其中涉及多個流程,簽單是重要的一步,因此在簽單前要將注意事項了解透徹,并且由于出售方與購買方身份角色不同需要注意的事項也不同。下面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出售方】
1、出售方婚姻狀況為離異,但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未明確注明產權歸屬,有可能會造成不能出售的情況,所以在簽單時一定要核實清楚!
2、出售方辦理過公租房或房屋補貼,預出售一套私產房(繼承、贈與得來)是不能出售的,需將公租房或房屋補貼退掉才能出售!
3、出售方收款存折可以與買方貸款行不一致,但必須是本人名下一類存折或一類卡配對賬簿!
【購買方】
1、購房人與子女關系不明確,均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
2、購房人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前,均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
3、購房人婚姻狀況為離異,且未成年子女歸購房人,必須提供未成年子女戶口本原件(同一戶籍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