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公攤面積一直以來購房者都無法準確識別,讓人頭疼,其影響了購房者入住后的實際使用空間。而到底房屋的公攤面積怎么計算?能不能由開發商測算呢?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有關人員。
據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有關工作人員介紹,公攤面積不像套內建筑面積那樣能夠被直接感受到,也就不容易測算。只能說了解哪些面積需要被公攤,哪些不需要。
據介紹,商品房公攤面積主要由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功能上為整樓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2.各單元與樓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但是,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一般情況下,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
既然公攤不易計算,那么公攤面積到底是由誰來測算的呢?
據介紹,開發商是不能直接測算公攤面積,必須委托給測繪部門獨立測算。測繪部門向開發商出具測算報告后,開發商再告知購房者公攤比例是多少。至于具體的測算標準和明細,開發商是否公開,國家沒有硬性規定。
而對于公攤比例的標準,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市只是對哪些公共空間和設施可以納入公攤面積,進行了硬性規定,但并未強制限定房屋公攤比例的上限。一般來說,按測繪部門測算的結果,我市多層住宅的公攤比例在20%以下,小高層一般在20%左右,高層住宅更高一些。
如果某小區的服務功能更全面、配套更齊全,如有較大的公共門廳、電梯過道、齊全的設備房等,則公攤系數會高一些,而經濟適用房、安置房等這樣的房產相對來說會略低一些。一般情況下,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10%~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理的水平;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而等高級住宅因為大廈內的公用面積偏多,公攤也有可能在40%以上的。從建筑形式上分,一般塔樓的分攤面積要大于板樓的分攤面積。在實踐中,塔樓的分攤系數一般在18%~26%之間。而板樓的分攤系數則在14%~16%之間。
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屋的公攤面積要實地測量,根據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關配套情況來定。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注意看清所購房屋的公攤面積,不滿意的應及早放棄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