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爭議多的問題就是房屋的面積計算,由于房屋面積的計算技術性規定較多,一般的消費者(購房者)難以準確把握,同時有的不法房地產開發商往往又利用買房者不熟悉房屋面積計算規范內容的劣勢,在房屋面積上大做文章,讓買房者吃啞巴虧。那么,商品房的面積如何計算?多大的誤差屬于法律規定的合理范圍之內?
商品房建筑面積可用如下式子表示: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應分攤公用面積 =套內使用面積+墻體面積+陽臺面積+應分攤公用面積。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應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套內的使用面積(廳、臥、廚、衛、儲的凈面積+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套內墻體面積套內墻體面積=1/2共用墻墻體投影面積或=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公共分攤面積公共分攤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應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這樣,知道了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在購房時,心中就有譜了。
陽臺面積是如何計入商品房建筑面積的?
計入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積的陽臺是指套內陽臺的建筑面積。套內陽臺分封閉陽臺和未封閉陽臺兩種,封閉陽臺按陽臺外圍與房地產外墻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算,而未封閉(包括凹陽臺、半凹半凸的陽臺,有柱的凸陽臺)的則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發生面積誤差如無其他約定,一般來說,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可以直接找賣房溝通協商解決。若是協商未果,可以依法進行訴訟。
如果購買的是新房,面積誤差糾紛處理方法如下:
第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開發商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為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