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想買套好房子只能選期房了。在期房當道的情況下,買房者通過合同與開發商約定房子面積,支付相應的房款。實際收房時可能會出現面積縮水或者增大的情況,圍繞房屋面積的糾紛就產生了。
現在大多數合同約定的面積是套內面積,房價也是按照套內面積來計算的,并對套內面積差異給出了處理辦法。不過很少有合同對公攤面積做出約定,如此一來,公攤面積的變化很難維權。我們建議購房者應該在正本合同之外補簽一份協議,對公攤面積的差異處理辦法作出約定。
房屋面積怎么算的?
舉個例子,王女士買了一套面積100平米的房子,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83平方米,公攤面積為17平方米。房屋計價以套內面積計算,每平米23000元,王女士實際支付房款1909000元。
交房時,套內面積增加了,而總的建筑面積卻縮水了,開發商表示,建筑面積縮水是因為公攤面積減少了。
李女士認為,開發商減少公攤面積,也應該給與賠償,不過在開發商看來,商品房計價是以套內面積為準,公攤導致的建筑面積縮水不應賠償。
確實,一般購房合同都是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所以合同中都會有針對套內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至于其他的面積誤差則很少做出約定,這就為開發商提供了操作空間。比如對公攤面積進行重新規劃,擠出部分公攤面積再銷售出去。
不過從法律角度來說,根據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有一項不符合約定面積,如果沒有明確約定處理方式,而面積誤差又在3%以內,開發商應予以退款。
需要指出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訴訟期只有2年,一般面積誤差在房產證下來后被正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