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屋交易糾紛不斷,其中部分購房者因為房屋公攤面積縮水與開發商發生了糾紛。如果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發現公攤面積增大或減小,是否該要求開發商退錢?房產證上面的公攤面積為什么會減少?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上面沒有對房屋面積出入進行違約規定,購房者是不是也可以要開發商退錢?
開發商該公攤面積出入賠償嗎?
我國《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對此作出規定:當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沒有明確約定情況下,而面積誤差的絕對值又在3%的范圍內,開發商應退還相應房款。
計算方式:合同約定總房款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實際減少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房產證登記建筑面積)。
買賣合同沒約定仍可申請退款
如果購房者在購房合同里沒有積差異做出明確約定,仍然可以依靠法律進行維權。我國法律對此有規定,如果交易房屋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①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②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購房者怎么確定房屋面積差異?
①直接找開發商協調;
②可向測繪部門或房地產主管部門反映,要求測繪單位重新進行測量;
③如果兩種方式都不能解決問題,購房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由法院指定測繪單位重測。
搜房網建議購房者,在買房時應該對套內面積出現差異的處理辦法做明確約定。與開發商除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好再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對建筑以及公攤面積的差異處理方案再做詳細約定。購房者需要的注意: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期只有2年,核定面積的時間通常以政府部門核發的房產證為準,千萬錯過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