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當地人民政府應該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群眾 生活水平、住房的狀況、家庭的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比例,并進行嚴謹的管理。那么接下來就經濟適用房有產權嗎和經濟適用房大面積兩個問題來介紹一下。
經濟適用房有產權嗎
答案當然是有。
首先介紹下房屋完全產權的各組成部分。房屋完全產權由房屋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組成。
房屋在取得了兩證后即證明取得該房屋的完全交權。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此年限以開發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權之日算起,具體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權證。土地使用期限根據土地規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業用地長40年,住宅用地長70年,也有50年的。而經濟適用房大批都是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讓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論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權始終歸房主。
根據即將發布的物權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屆滿前一年,使用權人可以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續期但長不超過30年。期滿國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辦法比照拆遷補償辦法執行。也就是說不管怎樣都會有一定的物資保障。無非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對于經濟適用房道理是一樣的。
經濟適用房大面積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家庭成員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積標準為建筑面積80平方米。據反映人反映家庭3人申請,故保障面積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購買面積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其價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予以核定。每期選房公告上會公布該期經濟適用住房物價部門核定價格的文件。
具體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計算公式如下:銷售價格=(申請家庭保障面積標準-已有住房建筑面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積+實際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申請家庭保障面積標準)*經濟適用住房商品價。
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 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請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