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全國各城市陸續出臺限購限貸政策,之前買過房的松了一口氣,沒有買房的不少因為資格等原因被暫時拒之門外,然而有一批“不上不下”的人很是崩潰,他們在限購出臺前繳納了定金或簽訂了合同,但卻沒能即使辦理網簽而與選好的房子失之交臂,這批購房者又該怎么辦?購房款能退嗎?責任劃分又該如何認定呢?
案例:
去年9月,在上海工作的劉小姐和丁小姐,決定在杭州買房。一個為了,一個為了。在某樓盤選好房后,繳納了5萬元的定金,各種優惠算下來,實際的成交價格是14000多元/平方米。9月25日,劉小姐和丁小姐一起付了40萬元出頭首付,并且簽訂了購房合同。銷售人員還表示,當天不能辦理網簽,日后會統一辦理網簽。
讓她們沒想到的是,幾天后,她們就接到了銷售人員的電話,因為杭州剛剛出臺了房產調控政策,首付需要提高到五成,要求她們補足兩成的首付差額。后來,劉小姐和丁小姐斟酌再三,向開發商提出退房的要求。經過艱難溝通,開發商同意退還首付款全額(含5萬元定金)。
未及時網簽可能房產被抵押
丁小姐說,她們后來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到,開發商當時之所以沒有及時辦理網簽,是因為他們銷售的房子當時是抵押給銀行的,“銀行那邊的抵押手續沒有解除,所以無法辦理網簽,估計他們本來是想打一個時間差。”那么,如果開發商的房產確實存在抵押的情況,是否就無法辦理網簽手續呢?
根據目前的政策,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網簽合同的確是沒辦法簽的,開發商沒有辦法在網簽系統里面進行簽約和備案,除非把抵押合同解除,才能夠辦理網簽。
據了解,根據目前的購房手續辦理流程,大多數城市的定金合同和購房合同都是可以直接在網絡系統上辦理,不需要先簽訂紙質合同,再去辦理網簽手續。辦理完后,系統就會自動生成網簽成功的時間。只要網簽時系統生成的時間,在房產調控政策出臺之前,都不會都受到調控政策的任何影響。這也就意味著,如果開發商在售樓時,按照正常操作的話,是不可能出現劉小姐和丁小姐所遇到的尷尬。
房產抵押阻礙網簽可退一賠一
律師表示,這種情況并非少見,的確有不少房地產公司會在樓盤出售前,把樓盤先抵押給銀行,來實現資金周轉。“如果確實因為房產公司存在抵押的情況,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網簽,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是涉嫌一房二賣的行為,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終認定一房二賣,根據相關規定,是需要退一賠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