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開發商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那么如果您不想買房,則可以退還押金。中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如果不符合商品房的銷售條件,開發商不能出售商品房,不能收取任何預訂性質。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這些銷售條件,并且購買者已經支付了房屋“押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同意“押金”退款,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押金給買方。
2、如果您不想買房,因為房產開發商有欺詐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無法協商合同條款,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需要退還購房存款。
3、根據《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解釋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適用法律的解釋,第》條第4條的有關規定,因不能歸因于當事人的理由,造成商品房銷售合同未能得出結論,賣方還應退還押金。例如,由于不可抗力,買家買不起房子,那么你也可以要求退款。
1、買房定金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果是購房者個人的原因,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退還的。如果因為開發商或者購買的房子自身的問題,那么定金是可以退還的。我們在申請退還定金的時候,要先判斷是什么理由去退。
2、把購房的時候繳納的憑證交給開發商,然后由開發去核查下身份是否真實有效,同時也需要核查下當時繳納的金額,以方便后面的退還。
3、全部核查好后,確定購房者的定金是可以退的,開發商就會把收取的定金退到購房者的賬戶上面,然后整個流程就完成了。
4、買房退定金并沒有具體的時間進行參考,根據退定金的各種不同情況,從而來決定它所需要的時間。有的是一個星期,有的是一個月,具體還是要結合你的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