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轉按揭。
貸款轉按揭是最常見的一種,最直接的一種方法。主要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抵押物或變更借款人的貸款。但是目前在國內可以做辦理轉按揭的銀行比較少,有的銀行是可以進行辦理的,但也有銀行是不辦理這方面的業務的,通常是通過中介公司來辦理轉按揭的。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余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方式。這種模式只針對賣主已經還了大半的貸款或賣主貸款額度較低的,而且買主有充足的資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時候。這個時候,買家所付的首付將會是賣家所未歸還的貸款數目,這樣的情況下,賣家就可以成功的轉讓自己的房屋。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都不行,那么賣家可以考慮用自己名下的其他抵押物來結清自己的房產按揭。這樣買家就可以通過向銀行抵押而得到一筆錢,從而還清按揭的房產,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一般是可以,但是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貸款中的房子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么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于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于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余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