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其實是事業單位、政府機關部門、國有私人企業等機構,為在職人員每月所繳納的長期住房儲備金。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分兩部分,由職工自己和單位共同繳納,其中職工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再將單位那部分住房公積金一同存入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
由于住房公積金使用的特殊性,屬于職工單位專項繳納,且用于住房需求的個人儲備金,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積累性。按每月平均工資的固定系數來進行繳納,存入公積金所指定的個人銀行賬戶上,進行專門的資金管理。
同時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住房方面的需求,如果職工需要買房、裝修房子、翻新或修建房屋、支付房租等,是可以將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使用的。另外若是職工已到退休年齡或是和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終止用人關系,也可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另外如果職工手頭資金有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額度不能超出所在個人賬戶余額的十倍。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繳納的話,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賬戶總額的十倍,另外個人賬戶不到兩萬,直接按兩萬來算。其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個人職工最高只能貸四十萬元,如果夫妻雙方共貸的話,最多可貸六十萬。若有補充公積金,則在原有的最高貸款標準上,上調十萬元的額度。
如果職工需要申請貸款,必須滿足這些條件,一是繳納的公積金期限已滿兩年,且有固定的工作;二是收入穩定,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不過每個地方出臺的規定不同,具體得參照當地的政策,最好提前咨詢下。
通常情況下,職工離職后,在本地再次就業的,原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然后由單位經辦人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單位版)或本人前往歸集業務經辦網點辦理轉移手續。
離職后沒有再次就業的,一般可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第一,轉入集中封存戶集中管理,手續與職工本地再就業辦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對于符合“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條件的,可辦理銷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