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購房合同是房地產公司出具的。根據住建部的相關規定,開發商使用的購房合同必須是房管局印制的統一合同文本,但是合同中的一些條款是可以修改補充的。通常開發商從房管局網站下載打印好購房合同,根據實際情況對購房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不過補充條款也是需要經過當地住建委備案審批。
另外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前,要仔細查驗開發商相關的證明五證,例如這個項目五證是否齊全,我們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之內等等。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留意補充協議的內容,防止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中維護交易公證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撤銷。消費者最好將開發商承諾寫進補充協議中,不要輕易相信口頭承諾等等。
1、拿著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稅費繳納證明、戶口本(暫住證)等證件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就可以了。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3、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4、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除此以外,還有一些稅費,如過戶公證費、契稅、印花稅、評估費、保險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