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有房產證也要視具體情況來看,不建議大家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的,沒有產權證的房產如果進行交易的話會有很大的風險,交易得不到保障,出現問題維權更是艱難。
1、房子被一房二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非常多,在沒有拿到產權證以前,賣家很有可能把房子賣給另外一個人,也就是“一房二賣”,這一牽扯進第三個人,問題可就復雜了,接下來就要經歷復雜的維權過程。
2、抵押、買賣交易難。
房子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才真正擁有了房屋所有權,才能進行正常的買賣、贈與、繼承等活動,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即使已經簽訂了相關合同也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而且,這類房子無法申請抵押貸款,房屋只是一個住所,它的變現、資金周轉的能力都被限制了。
3、不能得到補償。
房子居住時間久了之后,就會慢慢的出現一些質量問題,最后變成危房,如果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旦遭遇拆遷,購房者會因沒有房產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1、不能申請貸款。
我國是實行產權登記公示制度的,只有進行合法登記后才能真正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否則就不能進行正常的買賣。在銀行看來,這類房子產權不明,很有可能出現糾紛,為了規避風險,自然不會通過貸款審批。另外,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不能進行繼承、贈與、抵押等活動。
2、房子被用來還債,購房人可能錢房兩空。
還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是,購房人簽了合同交了定金,但是房主因為欠了別人的債,債主收走了房子用來抵債,遇到不講理的房主就是不還你定金,買房人最后鬧得錢房兩空。
3、房子被房主一房二賣。
如果房產證沒有到手,就不能證明該房屋是屬于自己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對于買方而言在沒拿到產權證以前,房主有機會把房子賣給出價高的第三方。
4、房屋被征地,無法獲得補償款。
購買房屋之后,如果所在地塊被征用,沒有房產證將不能獲得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