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子可以買,不過必須要經過貸款機構同意才可以,而且還有支付一些手續費用,不過購買抵押房是有風險的,比如如果賣家(債務人)沒有通知抵押權人或者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存在多重抵押、退房難,如果你發現了購買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關系,可不是那種容易的。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房間最新人將房屋抵押后,房間的所有權仍歸原所有權人,他有權將房屋轉讓。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對于房屋所有權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必須的限制:
1、抵押期間,房間最新人轉讓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房間買受人房間已經抵押的情況;房間所有權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并未告知房間買受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中國人民大學銀行業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規定:“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租房、轉讓、變賣、饋贈。”
2、出售房間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規范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房屋。抵押人轉讓房屋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向抵押權人提前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3、抵押人轉讓房屋所得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歸抵押人最新,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繼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