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給別人是有一定風險的,能做違法的事情,以下是原因: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如果在別人手里,會存在隱患的,自己的私人財產是有可能受到損害的。比如,別人運用他人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做抵押業務或者出租現有的出房。自己的證件,建議還是自己妥善保管為妙。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僅僅有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是不能房產過戶的,必須產證上的人持有效身份證才能過戶,公證委托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到場(公證處)辦理公證。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一般抵押貸款、過戶、公證委托等都需本人到場。若他有其他不合法的方法則存在隱患。他可以用你的身份證原件去辦理公證委托,委托他全權處理你的房產。比如講房產抵押、交易等行為。因此建議及時討回,以免發生隱患。
去房管局補辦。房產證掛失后重新辦理的流程:
1、 房屋產權人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當地 房管局辦理 房產證遺失登記(本人不能到場辦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并提交遺失補正書面申請;
2、房產檔案館查檔并出具房產權屬證明;
3、到當地房管局指定的報社登報聲明原房產證作廢;
4、如果原房屋所有權證存在抵專押未解除的還要求 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補證的證明原件;
5、登報聲明原房產證作廢滿6個月后辦理補證登記手續;
6、三十日屬后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