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較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額總數收費: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較低收費10元。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3、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國籍、經歷、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的,收費10元。
4、證明擔保書、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5、證明遺贈撫養協議的真實性,收費10~50元。
6、證明印鑒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第一步: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的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簽訂日期一般要求空著,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格。關鍵提示:委托他人或者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訂約是否受到欺瞞或者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面在婚前財產協議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