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辦理過戶手續時,產權人或者產權共有人需到現場,如因自身工作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臨現場時,可委托他人辦理,但需要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與委托人一同到公證處辦理委托公證。
受托人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可以是個人也可以的中介公司,辦理委托手續時需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攜帶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受托人須帶上身份證,到公證機關辦理委托書,委托書上須注明上委托事項,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詳細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1、那首先確認需要辦理什么公證把房子給你:如果是父親去世后你獲得則辦理“遺囑公證”,此公證無需考慮房屋面積,按份收費;如果你想現在獲得則需要辦理“贈與公證”,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評估,根據評估后的房屋總價2%收取。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的2%收取。
2、對沒有產權的房屋一般是無法進行產權性質的轉移的,如果是農村的宅基地,還要與村委會聯系,現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進行產權轉移了。沒有產權的房屋或者是違法存在或者是產權尚未確認,兩種情況都不能進行公證。
3、在公證處的收費可能有一份更加詳細的,但是網上查不到的細則,其中有價格的上下浮動規定,所以要咨詢公證處。如果辦理贈與,按照管轄的規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公證,遺囑公證無此限制。
4、有關公證買賣房屋協議,只有債權效力,而無物權效力,就是說一旦產生糾紛,你只能到法院起訴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給你房產,而現在法院普遍存在執行難,錢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才真正確定物權,受法律保護和認可。所以說公證買賣合同,無實際意義。如果對方房產有其他問題,不宜買賣,那公證更無用處,白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