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可以買賣,但是有一定條件。安居房是指國家以成本價向中低收人家庭出售而建造的住房,是政府的一項福利房項目,主要是面向中低收人家庭以及無房、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進行出售,在價格上也有一定的制約。安居房還是屬于政府和國家所有的,不能進行交易買賣。但是如果在五年之后,領取了安居房房地產證,經過原單位的同意,可以辦理轉讓手續,將安居房轉變成商品房,這時屬于個人所有,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
1、參加房改人員:深圳市、區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有戶籍戶口、暫住戶口的職工。
2、市、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資建設安居房:全成微利房的供給對象是列入市、區財政工資編制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社會微利房的供給對象是在深圳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及其員工,以及社會上中低收入者,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也可以申請購買社會微利房。
3、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的市場商品房。如單位購買的商品房,可按不低于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出售或出租給本單位職工。
4、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區住宅局和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擁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不準出售的住房:內需要拆遷改造的住房、結構已被破壞的住房、產權不清楚或有糾紛的住房、兩戶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轉房。
6、深圳市房屋委員會:是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首長、專業人員以及市民代表組成的專門委員會。是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協調、指導和決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全市房改的是常工作,具體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價、租金的制訂,及各項事項的審查和查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