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簽后一般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在和開發商簽訂合同以后,開發商一般會在一年左右把房產證交給購房者。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里面就會寫到交房產證的具體時間。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后可以撤銷。
1、買賣雙方達成購買意向后,由開發企業委托的網簽操作人員將首先在網簽系統中錄入合同文本相關信息,經買賣雙方確認無誤后,網簽操作人員將合同電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網簽系統申請合同備案。
2、申請備案的合同提交后,網簽系統將即時對買賣雙方確認提交的合同電子文本中的房屋自然狀況和他項權利限制狀況進行查驗,符合備案條件的,記載入登記薄,完成網上備案,生成合同編號。同時網簽系統及網站上的商品房樓盤表中將公示該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
3、備案完成后,開發企業要即時在銷售現場打印出已經備案的網簽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留存。另外,購房人也可以憑身份證明到交易登記機構查詢合同確已備案的信息。
4、網簽備案完成后,如果買賣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解除或變更、更正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雙方持有效證件及相關登記材料同時到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撤銷原合同備案業務。合同撤銷后,該套房屋恢復可售狀態,可重新網簽合同,但系統記錄換手一次。
1、審查作用。
網簽是過戶的前置手續,換句話說,網簽實際上是房管部門對交易進行初步審查的過程,辦理了網簽,通常就說明房產情況及交易雙方情況基本上沒有問題。
比如購買商品房,如果開發商不能給購房者辦理網簽,就說明該項目很可能手續不全,甚至沒有合法手續。就二手房買賣來講,也有同樣的功效,有些二手房上市是受到限制的,能辦理網簽顯然就不存在這樣的限制了。
2、避免一房二賣。
更為重要的是,辦理網簽,能有效限制一房二賣,大大減少賣方毀約的可能。
當遇到房價上漲時,賣方毀約的目的無非是想漲價,最具威脅的手段就是買家不同意漲價就賣給別人。如果雙方還沒進行網簽的話,賣方確實可能做得到把房子賣給其他人,甚至先于原來的買方辦好過戶手續。這時買家再想要房就難了,只能追究違約責任。
但如果進行了網簽就不一樣了,因為辦理網簽之后,沒經過買賣雙方同意或者法院的判決,網簽是不能解除的。房子在辦理一次網簽后沒有解除之前,是不能進行第二次網簽的,也就是說,賣家在網簽后,即使想毀約,也不能隨意把房子過戶給第二個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