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消息稱,未來一年將重點清理整治居民區、建筑物等的“洋地名”。看來這次是來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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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以后不能以“洋地名”命名居民區、建筑物等
3月23日消息,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室于昨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對地名保護和整治工作進行部署。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部部長李立國于會上指出,將重點清理整治居民區、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橋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
樓盤“洋地名”眼花繚亂 屢禁不止
其實,過去幾年,“洋地名”在各大城市樓盤中屢屢出現,“瑞士風情小鎮”散步,中午到“萊茵河畔”小憩,下午趕往“荷蘭村”……樓盤起洋名早已見怪不怪,很多城市足不出戶就能“歐洲一日游”,曼哈頓、維也納、巴塞羅納、威尼斯等國外地名,都成了樓盤名字。
在商言商,為了房子好賣,在項目名稱上“名不驚人死不休”的確是簡單的招數。因為購房者對樓盤項目初的了解就是名字,開發商在給項目起名上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不僅起洋名,還有很多詭異的怪名,將“不怕惡心人,只怕人不惡心”的忽悠絕學,發揮得淋漓盡致。
實際上,這一問題很多城市都出臺過相關辦法明令禁止,但是成效不大。2013年,《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賓館(酒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區名稱,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
2015年,實行的新版《桐鄉市地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地名使用做出明確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以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以及外國的地名和人名作為地名。
然而如今,這些洋地名還是流竄在各樓盤社區,并未真正得到禁止。
花一年多來整治地名 這一次要來真的了
據了解,此次地名保護和整治工作從2016年2月開始至2017年6月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普查摸底、清理整改、健全制度、總結驗收五階段。其中,清理整改工作原則上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地名文化遺產確認或地名更名命名后,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其實《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在各類規定中進行規范明確,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其中包括居民區、樓群、建筑物等。
李立國強調,重點整改有損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重背離公序良俗、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規范地名。對群眾已經習慣、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更改。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銷和使用管理的長效機制,防止隨意命名更名,從源頭上遏制新的不規范地名產生,切實保護好地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