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舊屬于你們的共同財產,不過是負了抵押,還是可以約定房子的分割問題。一方獲得產權,另一方現金補償。
2、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均分。
3、協商分配。
4、評估了在分。
5、清理債權債務后依法分割。
6、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抵押權保留。
7、離婚協議書中如果要分割的房產涉及銀行貸款抵押的操作:
如果你在離婚中遇到分割有抵押的房屋就要注意了,一般你們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后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如果你們原來的房屋抵押貸款周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后的主貸人月工資收入較低,且不足每月還貸金額的2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因此,你們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并采取另行提供擔保等補救措施,或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離婚協議書中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即使你們不涉及銀行貸款,如果你們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除非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代為辦理。
為確保你們雙方履行離婚協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不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根據離婚協議變更房屋產權免契稅。比如,原來房產證有你們雙方的名字,現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你所有,你們雙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不應該再繳納契稅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離婚協議書中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