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產權房是從開發商手中購買的已經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房產,包括: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并且已經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由于大產權房允許上市交易,可以取得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購房者可以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并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小產權房是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也叫做“鄉產權房”。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也不會在國土房管局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1、小產權房的產權得不到保障:小產權房的產權是得不到保障的。因為小產權房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即宅基地證。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小產權房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和抵押貸款:由于小產權房是沒有備案的,沒有房產證,所以銀行是不會給小產權房發放貸款的。如果購房者要買小產權房就必須支付全款。不僅買房不能貸款,即便買完房,也不可拿房子做抵押到銀行進行貸款。
3、小產權房可能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如果小產權房屬于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一旦和國家的規劃相沖突,很有可能被拆除,購房者的利益很難得到保障。
4、小產權房的質量安全無法保證:另外,小產權房的質量安全是無法得到保證的。因為很多小產權房開發商為了賺錢會偷工減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這類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開發,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外,入住后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