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收房資料要齊備:購房者到現場收房時,必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二是房屋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三是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出具的關于住房面積實測數據和公攤面積的報告。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這些文件,業主就應該拒絕收房。同時,業主要查看收房條件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的約定存在出入。
2、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書后,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建議大家不要在交房時間頭兩天去收房,因為在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會很多,而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不會有太多時間仔細的陪同你去看房子,建議往后推幾天比較好。
3、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業主一定要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有問題當面注明,并書面約定開發商承諾解決的時間和責任,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房屋質量和門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約定一樣,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購房者要在交房承諾中約定解決的時間和責任,并且向開發商索取單獨的“二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以及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線圖,交納尾款后,再領鑰匙。
4、先驗房再辦理手續:很多開發商都會先讓業主交完費、辦完手續再去驗房,這是一種違規的做法。業主有權要求先驗房再收房,驗房發現任何問題都可以寫在驗房單上,要求開發商簽收并予以解決。這樣就不怕開發商逃避責任了,也就不會產生以后因房屋質量不過關而產生糾紛。
5、簽收房文件時“留一手”:很多小區交房時,開發商要求業主必須把一些配套費用交齊后才讓業主進新房查看。提醒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約定“交房時,應先驗房然后簽收房手續。”如當初合同沒有這個約定,則可采取變通的方法,在收樓文件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萬一驗房出現什么情況,也可保護自己的權益。
6、遇配套問題先收房: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房屋質量問題分輕重,開發商承擔的責任也不同。若是房子主題質量有問題,那么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細微的裂縫,那么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修補;若是房子的配套設施或是空氣質量不過關,那么業主可以與開發商簽訂協議,先收房,然后開發商予以解決這些問題。
1、通知: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2、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4、簽署房屋交接書: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