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質不同:
50年產權的房子在開發的時候,一般批復的是工業建筑、綜合類等商業用地,屬于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產權年限只有50年。而70年產權的房子普遍是住宅用地性質的,產權年限比較多,到期后還能自動續期。
2、水電等費用不同:
正因為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其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等費用是按照商業用地的標準來收取的,價格都要比70年住宅產權的房子要高出不少,物業費用標準也一樣,這樣會導致整個居住成本高不少。
3、貸款政策不同:
要貸款購買5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選擇個人商業貸款方式,不像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任意選擇公積金、商業這兩種貸款,兩者結合使用也是可以的。而且50年產權房子不僅貸款方式受限,其貸款年限、貸款利率、貸款額度也沒有70年產權的高。
4、落戶政策不同:
可以說大部分人在城市購房的原因是為了落戶,但并不是任何房子都能落戶的,譬如說50年產權的房子基本上是不能遷入戶口的,所以也就不能落戶了。一般只要70年產權的房子才符合落戶標準,才能劃分進入教育配套中。
5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
“5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
其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按一定比例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