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房產空置稅尚未開始執行,對房屋空置統計在歐美國家多以全部房屋存量為分母,以全部空置房屋為分子,計算出總的空置率。據估計,目前我國部分大城市住房空置率已處于房屋空置合理區間的高端:部分開發商增量房屋空置,已超出項目合理庫存的30%,進入空置危險區間;部分中高收入者將多余資金購置多套房屋,且不向外出租也造成大量空置。部分大城市因以上二者而形成的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過國際警界線10%。上海樓盤的整體空置率大約在20%~30%之間,上海部分地區房屋空置高達50%,北京市僅從2004年開始入住的居住小區中普通住宅的空置率平均為27.16%。
我國部分大城市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過國際警戒線。房屋空置浪費了稀缺的土地資源,造成資源享有的不公平,貧富差距加大。因此,征收房產空置稅十分必要房產空置稅就是政府為了充分利用資源,而對空置的居民房產進行收取一定量的稅收。房產空置稅與房產稅并不是一回事,房產稅是保有稅,將對抑制投資和投機房地產產生一定的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而空置稅是在房產稅的基礎上針對因房屋空置而造成資源浪費的新一種稅收政策。
房屋空置浪費了稀缺的土地資源,造成資源享有的不公平;特別是在大城市,富人在市區投資購置空置,高房價將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排斥到遠郊,使得他們生活交通成本舉高不下,也使城市交通擁擠不堪。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直接影響到城市的生活品質和人們的生活質量,也造成了社會的不和諧。
分類:一是對開發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稅,二是對擁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稅。
作用:打破部分開發商捂盤惜售、待價而沽的企圖,迫其降價促銷;對于擁有多處房產而又閑置的房主,可以迫使他們出租或出售自有房屋,對抑制房租、房價過快增長,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有著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