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售合同是正式合同不是正式合同,預售合同如果要辦理房屋產權證明的話,需要在建筑物整體竣工并開始交付使用后,購房者已經完全付清房款的情況下,才能去辦理過戶手續的。正式合同往往存在于商品房現房的產權變更流程中。正式合同可以直接搭配其他相關材料,在繳納對應的稅款與費用后,就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明了。
1、開發商和購房人身份,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包括預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區、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預售商品房的面積。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并標明是建筑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房價。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預售方相關規定中并沒有對預售款實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一的規定,所以購房者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雙方可約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貸款方式等。
在商品房預售時,購房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而預售合同將成為這一交易的主要證據,所以購房者在簽訂的時候需要格外謹慎,注意預售合同的詳細內容,避免吃虧。
1、開發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保障工程建設的穩定性和如期交房)。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保障項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