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工程和配套設施建設經規劃部門核實,并取得核實證明文件,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向建設部門報送備案材料,取得受理憑證;
2、庭院供水支線管網及分戶計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設施設備應取得供水企業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配套綠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園林綠化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4、電力配套設施工程取得電力企業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5、排水設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6、燃氣企業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7、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設施經過竣工驗收合格,出具驗收報告;
8、已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業費不能亂收: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3、注意物業費可以按月交: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
4、注意繳納契稅簽協議:根據規定,契稅一般于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征收機關繳納。
5、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6、建議業主集體收樓;
7、注意遇配套問題先收房: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8、注意買房盡快收房:收房也有時間規定,另外早收房早發現問題早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