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手上購有小產權房的居民一直都比較關注小產權房產權的問題,這部分人就比較希望國家可以對其認可,但根據目前國家政策來看,一段時間內實現小產權房合法化似乎是不可能的了,相反還會有拆遷的問題,那么小產權房拆除如何賠償呢,小產權房拆除賠償有相關政策嗎?
小產權房拆除如何賠償
1、小產權房的性質有三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后一種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2、這類房屋一旦發生糾紛或者是遇到拆遷的情況,購房者無法得到賠償,因為買賣合同是無效的,集體建設用地用二商品房開發目前處于限制事管制階段,國家尚未出臺相應規定,關于小產權房的合法化尚地定論,顯而易見的是我們所購買的小產權房是得不到保障的。
3、除了不能辦理房產證外,那些“房”實際上屬于在政府規定范圍以外的違章建筑,如果和國家的規劃相沖突,還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業主也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小產權房拆除賠償有相關政策嗎
1、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于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2、小產權房屬于交易不合法交易范疇,購買小產權房會承擔一定的風險,缺少“五證”,“五證”是購房者獲得房產證的必要條件,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的,不受法律保護拆遷難補償,小產權房屬于政府規定范圍以外的違章建筑。
3、如果買賣雙方出現交易糾紛,就郭先生和賣家這樣的情況,法院針對數額比較大的借款,買方有借款取證的責任,如果真相被揭開,法律肯定是不會支持這樣的債權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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