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的法律陷阱問題2
陷阱一:物業交驗問題。租賃交易中易忽視的細節是物業交驗問題。小中介不會為租房者提供正規的物業交驗,隨之而來的是那些其實不必要花費的水電費、煤氣費、電器維修費等。在租賃雙方達成協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一定要經過正式的物業交驗過程。并且要將屋內物品詳細列明一個《物業交驗清單》,然后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好注明如果出現故障,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對于屋內電器、門窗設施等仔細檢查有無損壞,對水、氣、電、電話等相關費用是否結清加以查實,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陷阱二:押金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押金問題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損失。在押金問題上,目前市場上的慣例一般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當然,關鍵的是租房人應當愛護屋內設施,不要終授人以柄,得以讓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蠻房東陰謀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