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怎么簽
(一)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寫明住房具體情況
(三)合同要寫明住房用途
(四)合同中要約定好租賃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六)住房修繕責任的承擔
(七)住房狀況變更
(八)轉租的約定
(九)違約責任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簽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與公司看房前,要認真閱讀對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這一環節至關重要,要找出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與對方商量改妥后再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條款將來會對您十分不利。
2.張同學今年剛畢業,跟小e講述了自己的租房經歷。“我的房東很奇葩,我只租了他一間房間,他卻讓我付整戶的水電費。你說有沒有道理!”王同學的經歷也與此類似。房東阿姨經常責怪他水和電用得過多。因為屋子里的租戶太多,又沒有一室一表的裝置,他們經常會因為水電費的事情鬧得不愉快。
3.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4.畢業的網友“不二女神晶”在網上找到一份比較滿意的租房信息。因為當時時間比較緊,在沒有仔細考慮的情況下,她就與房東簽下了一份協議書。協議上顯示,租期1年,3個月支付一次房租,并向房東交押金1100元。
該網友告訴小e,當時她與房東口頭協定,在一年租期內,她可以將房屋轉租,找到下家后,房東需退還她的押金。7月中旬,她因為工作原因需要換居住地,于是打算將房子轉租。可是,矛盾出現了。
“我在轉租之前將這一情況告知房東,并與他商量退還押金的事。房東同意房子可以轉租,但說我違約在先,押金不予退還。同時,新來的租戶也必須先向房東交1100元的押金和一季度的房租。”該網友顯得氣憤又無奈,后選擇放棄押金,直接搬出了房子。
5.綜合比較各公司的服務模式,貨比三家,盡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費等,以免發生糾紛。
6.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