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width="200" height="150" title="租房合同">
父親代表女兒簽訂的合同,有兩種情況:
一是生效合同,前提是獲得了女兒的授權委托,父親有代理權,所簽訂合同成立生效,受法律保護!
二是效力待定合同,所謂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父親如果實現沒有獲得女兒授權,代為簽訂的合同也并非絕對無效,二是屬于效力的不確定狀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據這一規定,一旦獲得女兒授權,則合同有效;否則,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