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存在很多人感覺自己在買房子的時候需要簽訂購房合同,怎么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也需要簽訂合同,很多人對租房合同的簽訂并沒有一定的界限,所以很多人在選擇租房的時候簽訂的租房合同都是馬馬虎虎的湊活,產生糾紛的時候才知道房屋租賃合同無效,那么房屋租賃糾紛中合同無效怎么辦?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哪些?怎么避免?
首先都是什么樣的情況下才會出現房屋租賃糾紛當中的合同無效呢?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房屋;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未經批準建設的臨時建筑;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同時又做了除外的規定,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了相關部門批準的,也就是權屬完整的,租賃合同有效。
第二、如果在房屋租賃當中簽署了合同但是沒有備案是否也意味著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呢? 我國城市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原建設部在1995年頒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它屬于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它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題,所以只要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且對方接受的情況下,視為當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變更了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約定,此時,即使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合同仍為有效。
第三、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哪些呢?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引發的糾紛;因承租人擅自轉租或改變房屋結構、使用功能引起的糾紛;因舊城、舊村拆遷改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引發的糾紛;因出租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約定的用途引發的糾紛;因出租人單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履行引發的糾紛;因租賃期內房屋權變動已發的糾紛。
以上就是小編給你介紹的關于房屋租賃糾紛中合同無效怎么辦和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的解決辦法,小編在這里提醒您如果發生糾紛,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優方案,一定要雙方冷靜下來好好的談談,更加合理的妥善處理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