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國家的政策房,是一部分人滿足政策的要求,申請的經濟房屋。房屋租賃是極為普遍的事情,那么部分有廉租房的租戶就有一個疑問,廉租房是否可以進行轉租借出?廉租房是不能夠進行轉租的,違規轉租可收回。
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責任主體。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嚴肅處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該家庭在一定時間內再次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房改辦工作人員介紹,近年來,我市大力興建保障性住房,以解決更多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但廉租房實物配租不搞“終身制”,對于那些已經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住戶,市房改辦將及時把他們“請”出來,讓更需要的人入住。
廉租房住戶不得擅自將承租的廉租房轉讓、轉租、出借、私自調換或改變房屋使用性質,違反規定的,必須無條件退出所租房屋。
據介紹,享受廉租房實物配租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房改辦將按照《靖江市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取消其保障資格,并收回出租的廉租住房:
1、因重新就業等原因收入增加,家庭人均月收入連續1年以上超出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的;
2、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將承租的廉租房包括車庫轉借、轉租的;
5、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內居住的;
6、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房屋租金的。
“廉租房住戶若擅自將租住的廉租房轉租,嚴重違反了廉租住房管理規定,會受到嚴肅處理、被收回房屋,不僅傷害了自己的利益,也傷害了承租方的利益。”市房改辦主任王偉介紹,在處理轉租方的違規行為、收回廉租房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傷害到承租方的利益,而承租方的利益是沒有政策保障的。
通過上述的相關知識的了解,對于廉租房是否能夠轉租的問題,應該得到一個答案了,廉租房不得轉租借出,違規轉租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