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城市郊區買房的業主,近遇到了糟心事。自家70年產權房屋,“一夜”變為小產權的房子,甚至不能買賣交易。那么,購買房子時如何辨別小產權房,需要留意哪些問題呢?
1、什么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主要有3種解釋:
一是針對開發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產權分割而來。
二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第三種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小產權房,這種房屋的產權不是由國家頒發,而是由鄉村一級政府發放產權證,也叫“鄉產權房”。我國實行國有土地制和集體土地制,農村宅基地屬集體,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2、為什么會有小產權房?
大中城市房價過高是產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由于大城市人口流入較多、土地供應有限等原因,不少大城市房價一路高漲,小產權房存在大量現實的購買群。另一方面,小產權房是農村集體在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等,所以價格相對低廉。
3、購買小產權房存在哪些風險?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產權房,有以下風險:
①小產權房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②購買鄉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③小產權房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或拆遷,購房人的利益將很難保證。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缺少法律支持。
在我們買房的時候,一定要留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和用地性質,必要時,可以去到相關的部門咨詢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