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擾民是違法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首先,要看承租人的行為是不是很過分,制造的噪音是不是讓大家都難以忍受。如果僅僅是人多、作息時間不一致,那么其他業主有一般的容忍義務。如果這些人制造的噪音很大,而且是經常性的,則該房業主在對其專有部分的收益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其他業主可以要求該業主制止承租人遵守小區的業主公約。
另外,你說群租房違法,我不知道違反了什么法的哪個條款?我還真不知道哪部法律禁止出租人將房屋租給多人居住。《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是“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但是出租人并沒有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