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的實行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惠民的政策,但是在這些政策實施的時候經常會遇到一些或者哪些的問題,畢竟人在初設立的時候無論思考的多么的周祥還是會遇到一定的問題出現,那么公共租賃住房采購標準是什么?有哪些問題存在呢?
第一、公共租賃住房回購項目采購一般需招標進行的。首先一般招標前會有具體的面積還有關于住房的一些要求,并且其他的配套的設施要求,其次并不是的人都可以進行投標投標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具體要求看下面一個濟寧市的例子:
例如: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以上證件的三證合一證書;投標人應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投標人應需具備所投項目的立項批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招標中同時投標;投標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被暫?;蛉∠麧鷮幨蟹秶鷥日袠隧椖康耐稑速Y格;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稅務等國家機關列入失信名單或誠信黑榜(報價單位不必提供證明);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第二、雖然公共租賃是一項惠民的政策,但還是會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是戶籍問題:是一線的城市,外來務工人員數量眾多的城市,多數新就業人員并非本地戶籍人口。然而,多數城市的公共租賃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戶籍人口。
其次居住的面積問題。公租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只能適應人口較少的家庭居住。
后租金標準。公共租賃房目的是讓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解決住房問題,而調查顯示房租偏高仍是住戶面臨的主要問題。
以上就是關于公共租賃住房采購標準公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同時公共租賃目前存在一些地方保護還有房租仍然屬于較高,需要一定的調節居住面積,希望上面的介紹讓您對這項惠民政策有進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