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在不小心弄丟了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現得很慌張,不知道要怎么辦?小編在這里告訴大家解決方法。
若是房產證丟失按照以下流程補辦:
一、備件申請
1.申請人到房地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營業情況等。
2.提供營業旁證(租簿或戶口簿)。
3.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4.憑身份證明,帶上列資料到“遺失契證臺”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后,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后,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 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后,申請人持報紙和臨時收據到房地局交給原收件經辦人。一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準
由房地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六、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后,向申請人發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收費標準是房屋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那么,如果購房合同不慎丟失怎么辦呢?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
第一,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
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1.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2.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盡量想辦法得到這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備用。一般來說,開發商出具的應該是正式,財務有底可查,很難做假,所以一般來講不用擔心。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