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場均是屬于集體的,它的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可以擅自的用于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留地村委會它有權無償的收回嗎?自留地被收回如何維權?
自留地村委會它有權無償的收回嗎?
1、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場均是屬于集體的,它的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可以擅自用于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
2、自留地生產的產品歸農民自己支配,國家不征農業稅。自留畜也歸牧民和支配,在各地規定的免征點以內不征稅、不派購。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場的經營權受國家保護,不得隨意侵占。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來收并轉換土地性質,把耕地轉成工業或住宅用地,由國土部門登記,個人不能買賣和租用農耕地。不經農戶同意村委會的決定無效你可以去法院起訴。
自留地被收回如何維權
可以先和對方協商一下,讓對方讓出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建議委托一位律師,以大限度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此外國有土地和集體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1995年3月28日《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于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意見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在堅持土地集體和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前提下,經發包方同意,允許承包方承包期內,對承包標依法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嚴禁擅自將耕地轉為非耕地。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經濟補償,應由雙方協商,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發包方和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備案。在承包經營權轉讓時,必須保護實際耕地者的權益,各地要制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費高限額。
關于農村自留地村委會是否有權無償收回以及若是村委會收回了自留地村民應該如何維權的問題,今天就先介紹到這里。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