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到底能不能退?首先得確定是“訂金”還是“定金”,哪一種DING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性質可就完全不一樣了。那么接著讀吧,答案在下頭呢。
一、購房定金可以退嗎
迄今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有:《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
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擔保法》中規定:擔保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若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意思也就是說,若合同無效,定金條款同樣失效,收受定金的一方應原數返還定金。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的問題了。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所以需了解的是,退定金是需要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是可以退的,此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簽署合同,要想退還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的證明可以從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獲取。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該房,本屬于違約行為,但也可以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銷售條件不完備,所以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直接起訴即可,無需做大量取證。
二、購房定金相關注意事項
定金的作用是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交納定金的一方若出現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接受定金后若違約,要雙倍返還定金。有些購房者在交付定金時并未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好還是與開發商簽訂書面定金保證協議,至少也應在定金收據上注明口頭協議的核心內容。
買房時,開發商可能會發一份蓋了章的"承諾書",保證過期不辦理分戶產權則退款,這份"承諾書"有效嗎?此"承諾書"可以視為購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一樣具有法律效力。若開發商未在合理期限內辦理分戶產權,購房戶可根據"承諾書"要求開發商履行承諾,如果開發商反悔,購房戶可通過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
要事先確認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交錢時需要簽一式六份的購房合同,然后再去工商局備案,開發商的定金是根據房款的比例來收的,交定金以后要開正規,再拿著合同去工商局備案,此房就是您的了,無需公證,若在規定時間內您錢未繳清的話,按合同規定,這樣您就屬于違約,房子開發商有權繼續出售。
三、學會避開定金陷阱
首先就是不要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交定金,對就這么簡單粗暴。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道必經程序,雙方達成一致后,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即可。如果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也不會有損失。其次是將“定金”更換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都可退回。
這篇攻略有點咸,您就慢慢消化下。與房子有關的事宜,要一切以保護自身利益為前提,每份書面合同都要仔細了解之后再簽署,所謂小心使得萬年船,認認真真、仔仔細細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