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業主收房極為不易,需要經過重重收費,終才能拿到新房的鑰匙。面對開發商和物業不交費不給鑰匙的做法,業主要怎樣應對呢?物業費、契稅、維修費這些費用都該交給誰?什么時候交你都知道嗎?
1、出現問題無法收房時的問題:收房時遇到的大問題就是,房屋不達標沒辦法收房或者開發商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不能收房,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完全有可能反咬一口說是業主的問題導致無法交房。這樣的情況導致的后果就是業主要承擔違約金和不按時交房產生的損失。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出現,業主好參加集體收房,或是完全按照國家的相關收房規定走,不讓開發商抓到漏洞。
2、交鑰匙的問題:房屋的鑰匙是開發商給業主的,而不是物業。雖然現在很多開發商為了方便直接將鑰匙交由物業保管,但是若物業亂收費不給鑰匙耽誤交房,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3、公共維修基金的問題:公共維修金是業主在入住時需要交納的,若是開發商在交房時以借口代收公共維修金,業主可以直接拒絕,并且這并不能影響開發商交房。
4、契稅的問題:契稅是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繳納的,是業主需要交給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的,開發商或是物業都沒有權利在業主入住前要求業主交契稅。
5、大、中維修基金的問題:現在有黑心的開發商或是物業公司在交房時乘機敲詐業主繳納大、中維修基金,其實這個收費是與公共維修金重疊的,屬于重復收費,業主千萬不要上當。
6、物業費的問題:物業費的繳納是交房后的事,如果物業或是開發商要求業主先交物業費再交房,那是不合理的。國家相關規定表明,交房前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而交房以后物業費由業主承擔。若是業主在一年內沒有入住,那么物業費只需繳納70%。
7、供暖費:北方的房屋在冬季取暖要交取暖費,而這個費用一般都是物業來代收,但是不一定是交房就繳納,只要在供暖前繳納即可,物業無權以此為借口不給業主鑰匙。
以上就是業主在收房時可能遇到的七種問題,面對開發商和物業的捆綁繳費制度,業主有權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