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購買期房已經是很常見的現象了,期房的價格低而且可供選擇,但是期房先付款后交房的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等到真正拿到房時,購房者大都心情激動,但是很快就會被各種收房交費單據澆滅熱情。面對各種各樣的收費,到底哪些是該交的,哪些是不該交的呢?
必交費用之一:契稅
契稅是收房必須要交的費用之一,不交契稅就沒辦法取得房產證。國家有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專門規定了契稅繳納問題:“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必交費用之二: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也是業主收房時必須要繳納的費用。這部分費用是用來維護小區的公共部分及設施以及房屋本身的修繕費用,其收費標準是房屋價格的2%。公共維修基金是國家強制繳納的費用,歸小區的全體業主,并且錢隨房走,在房屋產權變動的同時這部分費用也隨之易主。
變動費用之一: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用的收取一直是交房的爭議點,因為物業預收幾個月甚至好幾年的物業費已經成了一種行規。而且每個地方關于物業費收取的法律條例也不盡相同,其中北京市房地局小區辦曾發布過《關于禁止收取多年物業管理費的通知》規定,禁止收取一年以上物業管理費。若是您在收房以后并不立即入住,那么可以和物業管理部門協商減免部分物業費。
變動費用之二:供暖費
北方收房大都還要交供暖費,當然這個費用的繳納并不是必須的。若是房屋屬于集中供暖,只要你收房就要繳納本年度的供暖費,若是在2、3月供暖未結束前收房,那么還要繳納剩余天數的工暖費。具體的交費需要和物業管理部門協商。
協商費用:小件物品、裝修保證金
除了以上這幾項必交費用和變動費用之外,期房收房還需要繳納一些其他費用,這些費用通常都是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或者是需要與物業協商的。這些費用包括裝修保證金、門卡、水卡、電卡、氣卡等小件物品的費用、有線電視、電話、網絡等安裝費。若是這些費用在購房合同中并沒有約定,而開放商或物業卻在收房時強制收取的話,那么雙方需要協商解決。
無理費用:水、電、氣初裝費
國家法律政策已經規定將、電、氣等基礎生活設施安裝開通費用劃歸在建設項目總內的。這就表明這部分費用是由開發商承擔的,若是開發商向業主收取這些費用就是成本轉嫁,購房者有權拒絕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