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是很多大城市買房的人很多都是貸款買房的,因此在收房時需注意,若是在收房時遇到以下幾種情況,業主可以拒絕收房,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到了約定的收房日期,房子仍然沒有達到簽訂合同約定的收房條件的,可以拒絕收房,這個條件是業主在簽合同時與賣方約定好的。
這種情況下,主要是靠業主和賣方雙方的一個自制,尊重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條件。且根據相關規定,《合同法》中的基本原則,合同雙方已經約定好了退房的具體條件,而且業主能夠證明這些條件是成立的,就可以拒絕收房。比如賣方未能按時交房,延遲超過了合同的規定時間;或者是小區中的配套設施不符合當初買房時的宣傳,也可以拒絕收房。
二、房子沒有達到相關法律的交付使用條件
沒有取得“兩書一表”的房子,即《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測繪成果表》這些法律規定的文件時,業主可以拒絕收房,這是房子質量問題的保證。如果在驗收房子的時候,在消防、人防、規劃都沒有合格的,業主也可以拒絕收房。還有我國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不符合的房子,也達不到交房的條件。
通過了解,業主們也清楚了拒絕收房的一些條件。總之,在收房的時候,不可以為了省時間或者精力,而對這個過程隨便。如果房子沒有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或者的是沒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的,都需要注意,可能存在著質量問題。有的房子的戶型、結構等與購買時的宣傳不符合,沒有經過業主同意擅自改動的,也是可以拒絕收房的。
什么情況可以拒絕收房?如果業主還是不能很好地理解,或者是收房中遇到問題,也可以向相關的律師咨詢,如果有必要,可以讓律師來協助解決,讓收房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