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人賣房所產生的賣房個人所得稅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對于賣房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很多人就更加不明白了,今天小編就大家的疑問整理了相關的知識。
首先,來簡單介紹一下什么是賣房個人所得稅,為什么要征收賣房個人所得稅。根據1994年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其中包括房產。1、查驗征收:納稅人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原值-契稅-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2、核定征收: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那么賣房個人所得稅要如何征收呢?普通住宅包含2年之內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為:{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年或者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2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5年之內, (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5年以上免交。
小提示:對于自用滿5年且是家庭惟一住房的房屋買賣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采取核定征收,購房個人所得稅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如果有人還不明白,小編就再舉個例子:假設一套1000萬購入的房產,現在以2000萬的價格出售,按照查驗征收的話,計稅價格為2000萬,原值為1000萬,契稅為10萬(假設購入時稅率為1%),相關稅費(主要為營業稅)是112萬元,合理費用為裝修費(150萬,能提供)、手續費、公證費合計50000元,那么其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000-1000-10-112-150-5)×20%=145萬,并非是買賣價差的20%即200萬元。
如此說明不知道你們看懂了沒,以上就是小編就個人所得稅該怎么計算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