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在銀行在二手房買賣中,不少賣家的房子是貸款購買的,這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解除房產抵押后才能交易。但是,不少賣家不出資解押,而是讓買家墊資解押。解押這道難題,難倒不少買賣雙方。
反映:墊資解押遭遇風險
市民陳女士看到了江南一套房,這套面積為120平方米的三房兩廳是2007年交付使用的。賣家叫價4500元/平方米,覺得價格適中,她決定購買。
賣家提出,房子還有約25萬元的貸款,要求陳女士先墊資解押,然后再辦理過戶手續。因為不想錯過這筆交易,陳女士同意了賣方的要求,同時在合同中標明,她墊資的這25萬元作為購房的首付款。
但是,讓陳女士想不到的是,她把錢轉到貸款銀行后卻得知,由于賣家已經多次逾期不交款,銀行已經起訴賣家。現在既然貸款已經還清,銀行方面可以撤訴,但涉及的律師、撤訟等相關費用1000多元,要由賣方承當。賣家認為,陳女士已經幫他墊資還清貸款,這1000多元費用他不應承擔,為此與銀行方面扯起了皮。看到自己付出了25萬元,房子卻遲遲未能辦手續,陳女士焦急不已。為了避免更大的風險,她掏錢支付了這本不該自己承擔的1000多元錢。
某中介公司市場部經理耿先生介紹,他在今年6月接待了一單業務,當時賣家以4800元/平方米出讓一套四房兩廳房子,買家已經交付一萬元定金,并愿意墊資40萬元幫賣家解押。由于賣家有急事,辦理過戶手續一事暫時停了下來。
7月中旬,賣家返回南寧時發現,同地段的房子已經了幾百元/平方米,遂以不辦理過戶手續等手段,想把售價提高。后,見買家不同意提價,賣家想違約賠償一萬元把房子收回另賣。買家、中介方為此多方奔波,后這筆交易才成交。“如果這筆買賣達不成,40萬元解押款滋生的問題麻煩就大了。”耿先生說。
市場:買家替賣家解押成潛規則
由于房子是大宗商品,不少購房者都是通過銀行貸款來購買。二手房交易中,由買家替賣家解押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
東葛路一家房產中介公司業務員介紹,他們公司代理的房源,除了房改房外,九成以上的商品房是按揭購買的。目前對買家還是賣家還款解押,國家并沒有明確規定,不少賣家在出讓房子時,都要求由買家墊資解押。
“房子還沒買,就先交大筆錢幫賣家還貸款,遇到風險怎么辦?”對此,業務員解釋說,這需要由買家仔細掂量,“是有一定風險,但眾多人還不是這樣解押后達成交易”。
一些業內人士介紹,其實有的賣家并不是沒有資金解押,他們是想盡量不占用自己的資金,好讓資金發揮更大作用,達到”錢生錢“;。由于買家墊資解押越來越多,賣家就干脆享受潛規則帶來的便利。
以前在央行沒有取消轉按揭和加按揭前,不少二手房在交易時由買家解押、還款。叫停轉按揭和加按揭后,就需要買方或賣方籌錢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