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通過居間方式進行房屋買賣,已成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徑。雖說進行居間的中介公司,應誠信守法的促成交易,并據此取得相應報酬,但還是有中介以收取服務費為目的,設置霸王條款,置被服務對象的利益于不顧。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居間合同的時候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細讀條文,慎重簽約,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二手房交易中居間委托協議或居間委托合同中通常會有的霸王條款如下:
1、為確保房屋買賣成交,買方需在簽訂合同前交付承購意向金。
2、如買方反悔,未于約定日期至房產方簽訂買賣合同,致無法完成買賣事宜,買方將誠意金支付給中介,作為違約賠償。
3、委托成功,買賣雙方均按房屋成交價的1.5%比例支付傭金給中介方。
4、買房支付房屋承購意向金1萬元,并同意以約定的房價、付款方式,在中介機構通知成交后當日內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5、賣方收到定金后,借故中止售房將加倍賠償定金,中介方有權分享其中1/2的違約金;買方未能如期簽訂售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賣方的定金不予退還,由賣方與中介平均分享。
訂立二手房轉讓居間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要寫明轉讓居間房地產的詳細坐落情況。
2.在傭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等方面要有詳細規定。對居間方未完成居間合同委托事項的,怎樣退還傭金要有明確說明。
3.明確三方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
4.須認真核對委托人身份證和受托人的營業執照,并留存證件復印件;
5.房產地址、產權證號、建筑面積、土地性質等,須按房產證上的信息準確填寫,并留存房產證復印件;
6.了解該房屋其他相關情況:是否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范圍等。
7.在和中介公司確認委托事項時,好還要細化代辦的時間和違約、賠付條款。
8.所開收據必須用中介公司的專用收據;
9.合同生效時間: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后合同即為生效;
10買賣雙方簽字按指印必須確保是當事人簽字,指印要清晰可辨,字跡要求清晰。
11.為使合同順利履行,建議合同內容不要隨意涂改,若有涂改,必須在涂改處簽字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