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什么?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商品房的開發商沒有辦理產權之前,購房業主手里的購房合同就是房屋屬于自己的法律證明,合同是否有效在房屋買賣糾紛里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1、如果開發商對沒有產權的期房進行買賣,合同里面關于產權辦理之后的尾款支付事件以及方式需要明確,并且需要注明違約行為發生所要負責的賠償事宜。
2、期房購買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清楚交房的日期或是將交房日期明確到具體的時間,在開發商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交房的處理意見也應表現在合同里面,合同里面沒有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商品房擁有產權進行二次買賣的時候,賣家的產權共有情況需要相關的公證資料做為憑證,而不是語言上的說辭。驗證產權證以后可以就雙方協商的權利與義務簽訂購房合同,在合同內需要對房屋的現狀做簡單說明,對房款的事項要著重標注,還有就是過戶時稅費的繳納要說明其他費用由誰繳納。沒有詳盡的事宜需要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
4、還在租期以內即將要買賣的房屋,租賃房屋的人對所住房屋有優先購買權,如果租房的人沒有意愿購買房屋,需要與其進行溝通,在與其他人簽訂的購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內退出所租房屋,房屋的產權責任人需要對沒有結束的租期租金以及其他事宜做出合理的賠償。如果租賃房屋的人想要購買房屋,就不用從房屋內搬離,可以繼續租住,房租到期時直接交房就可以了。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
1、商品房在首次進行公開買賣的時候,簽訂的買賣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需要簽訂預售合同,之前簽訂的買賣契約才有法律效力。
2、商品房如果發生了一房二賣的現象,視頭一位房屋過戶的人的合同是有效的,其他的合同自動失去效果。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多位業主,沒有給房屋過戶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申請接觸購房合同,并讓開發商就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被出售的房屋是回遷安置的房屋,以回遷戶主的意愿為主要依據,戶主愿意放棄房屋產權讓開發商補償房款的,其他人手里的購房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回遷戶主堅持要求如期交房,其他的合同就失效。
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中大方向上的問題多數時候都不會出現太多漏洞,往往是細節決定成敗,所以要在細節上花費功夫。發生問題時合同的有效性決定購房是否繼續或是上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