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買賣中,賣方簽了合同后由于房價上漲,因而不愿繼續賣房的事情時有發生,但與此同時,買方簽了合同后不愿支付房款的事情也不少見,如果賣方遇見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其實,你只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一般來說,依照案件的實際情況,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告人的存款、收入、房產等其他財產。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交錢嗎?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申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納申請費,而是由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直接從被執行人處扣除。
繳費標準一般為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但不同地區規定不同,具體的還是以當地法院的繳費標準為準。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 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3、 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文書中須載明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4、 如果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法院強制執行具體流程是什么?
法院在執行中可采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在采取措施時,會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被執行人有義務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經兩次傳票傳喚不到場的,法院可對其拘傳。
被執行人若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行為之一的,法院可依照規定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故意撕毀人民法院執行公告、封條的;
2、 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3、 案外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被執行人財產的;
4、 轉移、變賣、隱匿、毀損向人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的財產的;
5、 脅迫、指使、賄買他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作偽證的;
6、 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執行的;
7、 偽造、隱匿、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
8、哄鬧、沖擊執行現場的;
9、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和執行公務證件的;
10、對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或協助執行人員進行誹謗、誣陷、侮辱、圍攻、威脅、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